關於寫文章和歌曲的受報問題
1/26/2019
红楼梦

之前聽有的師兄説,寫非佛教類的文學藝術作品,比如紅樓夢金瓶梅,再比如一些市面上的小情歌,是會下地獄的。後來我去問了幾個師父,有的師父説沒有問題,但有的師父説倘若不是正能量的,會勾起人不好的慾念的音樂文字,是要等所有人受報完,這個東西消失後,才能解脱地獄之苦的,而且還會有不好的果報,比如像一些愛情詩,也包括《紅樓夢》這種文學巨着。
因為末學酷愛音樂文學,也想嘗試寫歌寫文章發表,甚至以此賺錢,但是寫這些往往很難創作得完全脱俗,符合以上要求。聽了這種説法後我很恐懼,請問這個説法是真的嗎?倘若是真的,有沒有佛經出處?末學實在愚昧,來請教法嘉師父,若能回答,不勝感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