楞嚴經第三卷請大德師父開示講解。?
6/22/2018
楞严经

經中卷三講,眼色為緣,生於眼識。此識為復因眼所生,以眼為界……汝見又非青黃赤白,無所表示,從何立界...若色變時,汝亦識其色相遷變,汝識不遷,界從何立。從變則變,界相自無。不變則恆。既從色生,應不識知虛空所在。若兼二種,眼色共生,合則中離,離則兩合,體性雜亂,云何成界。是故當知眼色為緣...不理解,懇請大德高僧慈悲開示,感恩!
法嘉宗智 回答
身心與外界之間 (十八界)經驗的分析
佛又説:“何以見得十八界本能(身心與外界中間的邊際性)都是真如自性的本體功能呢?”
“(一)眼與色相之間。如你所瞭解的,眼睛和色相是產生眼識的基本原因,生出眼睛識別的本能。這個識別的作用,是因眼睛而生,以眼睛為界限呢?還是因色相而生,以色相為界限呢?假若是因眼晴而生,倘若外界沒有色相與虛空,便沒有什麼可以分別的。即使你有識別本能,又有什麼用呢?並且你能見的本能,根本不是青黃赤目的色相。它既然無從表示,又從哪裏去立界呢?如果認為由於外界色相而生,當虛空沒有色相時,你的眼睛識別作用,就應該消滅了。又何以能夠識別知道這就是虛空呢?而且當外界的色相變遷時,你也能識別色相在變遷。假如你的識別本能,不跟着變遷,那麼,色相所生的界限,又怎麼去建立呢?如果隨同色相的變動而變遷,所謂界限的情形,自然就沒有了。如果是不變的,便應該是永恆的。既然因色相而生起作用,就不應該又能識別虛空所在。如果認為眼識同時能兼有這二種作用,是由眼睛與色相相對,共同產生的,那麼,當眼睛色相二者相合時,中間識性就分離了而不起作用。識性若是可以分離的,那麼,識性與眼睛和色相也都能相合了。這樣體性便發生雜亂,又怎麼去成立界限呢?所以應當知道,眼睛是接觸外界色相的基本原因,產生眼睛的識別作用,以及眼識與色相之間的界限,三處都沒有固定的自性。所以眼睛與色相,以及色相之間的邊際,三者既不屬於因緣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本能。”
南公 《楞嚴大義今釋》
相比之下
這特麼不就是瞎扯淡麼……
你還是好好的不標經題用小乘經典去忽悠大乘成佛人吧……
千萬別張嘴説自己的知見……
星雲比丘還有一句能聽,你現在連貼佛經都沒法聽了……